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北大学科(第二季)-哲学篇

北大学科(第二季)-工学篇

北大学科(第二季)-化学篇

在北大就这样读书

你的大学:绽放

Q&A | 北大-港大法学本科双学位项目,你想知道的我来告诉你!

时间:2019-03-05 09:16  作者:  来源:

  编者按

  为响应国家建设“一带一路”倡议,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推动教育合作发展、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战略要求,2月20日,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正式签署法学本科双学位项目合作协议,联合开设五年制本科双学位项目,培养通晓内地与香港法律制度的复合型人才。


  该项目是北京大学与境外高校合办的首个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也是北大港大两校顶尖法学院顺应国家需要、培育法律专才所做出的全新尝试,对于促进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尤其是法学领域的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大学招生办特派出学生记者对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阎天老师进行采访,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情况。


  Q:可以为我们介绍下北大、港大及两校法学院系之间的合作基础吗?

  北京大学(以下简称“北大”)法学院和香港大学(以下简称“港大”)法学院一直保持着十分亲密的关系和合作,比如每年举办的学术年会,北大和港大轮流作为会议主场。这种传统从香港回归以后就开始形成,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

  随着内地和香港地区关系交流日渐丰富,两院合作不断深入,老师们互相非常熟悉,也有北大的优秀毕业生在港大任教。

  在此基础上,北大法学院从2012年左右开始,与港大建立了硕士双学位项目。北大的硕士生提前修完课程,在学业的最后一年赴港读书,毕业时同时取得两校的硕士学位。而无论北大法学院还是港大法学院此前都没有开展过双学士项目,这也是北京大学与境外高校合办的首个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

  我院和港大法学院都很重视这个项目,在商谈过程中考虑了方方面面的因素,以最有利于培养学生成才为基本的、核心的理念,最终确定了这个项目及其具体模式。

  法学双学士项目的设立,是北大与港大合作的新突破;就我校来说,是在校领导的直接关怀下,由校教务部、国际合作部及招生办等职能部门暨法学院联合推动的成果。

  项目合作协议由北大和港大的校长亲自签订,项目启动的消息由两校同时对外发布。项目的运作有诸多环节:与对方院校沟通,要依靠国际合作部门;选拔优秀学生,要依靠招生部门;确定培养思路,要依靠教务部门;最后才是法学院负责的培养环节。

  项目的启动来之不易,我们法学院很珍惜这次机遇,有决心在学校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把项目办好,把学生培养好。


  Q:国家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样的政策规划为本项目的落地提供了哪些帮助?

  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央批复对合作的顺利达成是重大利好。北大很早就开始在大湾区各地布局,而大湾区概念的提出及规划的落地,为资源整合提供了机遇。

  香港的优势在于作为自由港,有着发达的金融业和非常成熟的法治环境;深圳今天成为了中国新型制造业的增长极,而以广州为龙头的广东省有着广阔的腹地。大湾区内各地的优势一经结合,会更助力发展。我们希望本项目培养的人才能够服务于这样的战略,在制度设计层面贡献自己的学识和力量。


  Q:本项目合作的达成对于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人才培养、人才选拔有着推动式的意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北大校内也颇具热度。能否请您进一步介绍一下本项目的优势和特色?

  对比同在亚太地区的顶尖法学院,如东京大学的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法学院等等,我们项目的优势和长处正是在于大陆和香港地区的特殊关系。我国实施“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大陆地区总体来说是欧洲大陆法律传统下的大陆法系,香港地区则是英美传统下的海洋法系,或者叫英美法系。

  对于绝大多数国家来说,这种两个法系并存的情况是很不可思议的。从今天的国际的法律服务市场来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平分秋色,一个重要的趋势是两个法系越来越融合。

  如果想成为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上的法务工作者,就必须要对两大法系都有足够的了解。而香港恰恰是英美法教育的重镇,所以我们的学生可以不出国门,就接受到最好的英美法教育,这当然是一个很大的优势。



  从规划和建设项目之初,我们就希望能够实现一个人才培养的质变:从培养只了解一种法律体制的法律人,转变为培养对两大主要法系都有深入了解的全面法律人才。

  从世界各国主要法学院的经验来看,双学位项目主要集中在研究生阶段,采取“硕+硕”或者“本+硕”的模式;而我们这次采取的“本+本”模式并不多见,学生的收益最多,办学的挑战也最大。


  Q:在两校分别学习意味着学生要融入不一样的生活环境,面对不一样的学术背景,请您谈谈这样的学制安排有什么好处?

  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对两种法律思维方式的更好理解。大陆法系的重心在立法,强调制定清楚的规则,法官的任务是严格落实规则,这是一个“从一般到个别”的思路。英美法系正好相反,重心在司法,认为法官更接近一线和实践,因而可以面对现实情况作出调整、制定新规则,立法往往只是把法官制定的规则加以总结和深化,这是一个“从个别到一般”的思路。

  因为思维方式不同,在教学的方式、培养的目标上,两大法系有着显著的差异。事实上,无论在哪个法系,法律都是立法和执法、司法的博弈,是裁判者和当事人之间的博弈,也是不同当事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法律是充满了对抗和矛盾的,而两大法系各有理解和解决这些矛盾的高招。

  好的法律工作者需要熟练掌握这些招式,本项目正是从这个角度实现视角互补。

  第二,是对两种社会制度的更好理解。在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下,未来内地和香港的联系必然会越来越紧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战略方针的提出,正是反映了这样一个客观的事实。内地学生到香港就业,香港同学到内地求学等都将逐渐成为普遍现象。我们也在顺应这个趋势,更希望能在教育方面引导潮流,培养顶尖法律人才,做好表率。


  Q:本项目的学生在学习了两种不同的法学体系后,会为他们今后的求学或工作带来什么优势?

  首先,最直接的一个优势,就是无论面对哪个地方的业务,都会非常熟悉,而且可以充当桥梁。比如,一个大陆客户在香港有一些法律业务,这个时候我们的毕业生就体现出了优势:不仅可以使用香港的法律解决事务,还可以用大陆的思维方式对客户进行解释。

  相反,如果一个香港投资商在内地做业务,也需要因地制宜利用法律解决问题并且进行解释。这对于两个地区之间的商业交易、文化交流都非常有利。



  其次,我们希望学生能有一个不断互为参照,进行反思和批评的视角。通过对于两大法系的系统学习,我们可以形成对于全球法律格局的整体观念,这种观念是高端法律人才的标志。

  举例来说,在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不断走近国际舞台中央的时代背景下,国家需要更多地向国际组织输送高端人才。比如,国际商事仲裁庭等纠纷解决和规则制定机构,都要求工作者对两大法律体系非常熟悉。这种人才通常都需要较长的培养周期,可以说现在时机已经成熟,时不我待。 

  完成了两校的学业后,如果愿意回到中国大陆就业,那么可以跟其他法学学生一样,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参加司法考试。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很高,在国内的优秀律所就业不会有障碍。特别是如果还能拿到港大学位,其代表的法律英语能力更能助力就业者进入顶尖的外资事务所。

  如果希望留在香港就业,通过PCLL考试(“法律专业资格证书”,英文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简称PCLL,是香港特有的一种课程,为法学院学生进入律师行业之前原则上必须修读的一个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后,完成相关程序,就能在香港注册成为本港律师。相对于注册为外籍律师而言,注册为本港律师的执业范围更广,就业前景也更宽。

  如果希望继续在法律方面求学深造,北大法学院本身的培养已经足够让求学者得到优质的留学机会,再加上港大学位的加成,应该会有更多的选择。


  Q:我国现行的法制仍在进一步的完善,这种合作交流会对内地的法学体系产生怎样的作用?

  我认为,这样的合作交流会对我们有所启发。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国情的复杂性和与国际经验的不一致性,因此中国法治和法学的发展不可能照搬照抄任何一国的做法。

  但是,不同法律体系之间仍然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从外面看自己,可以帮助我们打破思维的窠臼,展开创新的尝试,摸索自己的道路。


  Q:对于希望参加本项目的学生有哪些方面的期待和要求?

  北大推出这个项目有众多的考虑因素,但是用我们法学院院长的话来说,“一切为了学生的有效培养”,这是我们的核心考虑。

  北大是中国最好的大学,北大法学院是中国最好的法学院,提供亚洲最顶尖的法律教育。我们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怎么样可以为学生做得再多一点?只有为学生做得多一点,学生才可能更好、更快地成长,对我们的国家作出更多贡献。

  从招生范围来讲,两校将分别从属地招收少量优秀的本科生。对于希望参加本项目的学生,我们也有几点期待。

  一是期待学生对自己有踏实的规划,有很好的纪律性、自觉性来应对压力和挑战并存的学习。

  二是期待学生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英语水平。因为学业本身的难度、强度和密度,学生将面临学习能力的挑战。法律英语更不同于普通的英语学习,对学生的语言能力有较高的要求。我们认为这些能力能够使学生更好地利用项目的宝贵机会和资源去学习。

  三是期待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可以一起顺利完成计划,将北大法学院和港大法学院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项目具体的培养方案将由两校共同制定,我们会在和学校其他部门协商后,发布相关的具体信息。

电话:010-62751407 | 招生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10-62755622 |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 [查看地图] | 更多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21 ©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 京ICP备05065075号-8